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首宗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2023年4月,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以下简称“汾湖高新区城乡发展局”)通过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门户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长三角统一门户”)发布采购公告,上海联交所(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联合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浙江省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积极对接协调、严格场地管理,顺利保障完成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首宗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发改法规〔2022〕355号)和《共同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2022年12月28日,示范区执委会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明确应当发挥好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充分展现比较优势,推动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成果在示范区率先落地见效。
2023年4月3日,汾湖高新区城乡发展局在长三角统一门户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市交易中心积极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单位完成专家抽取、场地服务、系统对接等相关工作,保障了该项目开评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标志着示范区首宗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成功落地。
项目重点
(一)打破区域壁垒,激发市场活力
在本次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过程中,市交易中心立足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的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战略和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区域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合作,有效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激发了长三角地区要素资源交易市场的活力,推动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二)发挥资源共享,助力高效赋能
本次远程异地评标采用长三角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市交易中心积极协调完成评标系统对接、场地预约、专家抽取等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有效解决个别专业的专家稀缺、评标场地席位紧张等问题,避免评标中存在“熟人圈”等违规现象,保障交易项目的安全性,助力提高项目评标评审质量。
(三)构建常态机制,推动异地协同
市交易中心通过本次试点项目开展,不断优化远程异地评标的系统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形成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增强异地机构间合作的协同性,持续提高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要素资源的流动性。
项目创新
市交易中心持续加强与异地机构间的沟通交流,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学习,完善长三角统一门户功能建设,不断丰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合作内容,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的落地执行,全力开垦出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富有创新性、标志性和战略性的改革“试验田”,为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增添新动力、展现新作为。